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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8浏览:3380 次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株群办发[2014]25号)要求,现就全院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对象范围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参加人员为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院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不参加民主测评。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全程参加党员大会。
    二、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8月下旬前完成,会期半天左右。具体日期由支部商督导联点领导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3天前报告院党委。
    三、前期准备
1、精心组织学习(8月10日前)。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开展 “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
2、查找突出问题(8月15日前)。进一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形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2个不正之风问题。
3、开展谈心交心(8月15日前)。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要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党支部负责人、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与每名党员要逐个谈,党员彼此之间都要谈心。
    4、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材料(8月20日前)。党支部及其书记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并报督导联点领导审核;其他党员要撰写专题组织生活会条目式发言提纲,报所在党支部书记审阅。
  对照检查材料要重点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四、程序步骤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8月15日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重点针对“四风”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会要集体研究共同起草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根据听取意见和平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8月25日前)。会前,组织观看省委书记徐守盛指导衡东县新塘镇宋坪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视频。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批评意见。(2)党员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安排重点发言,没有意见的可以不发言。(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5)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的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本支部党员使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内测评用表)”,测评的等次为“好”、“一般”、“差”;邀请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使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群众测评用表)”,测评的等次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参评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人数不少于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内测评用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群众测评用表)”须分开统计。(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会后,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好”的,其测评的“好”票一般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测评的“差”票比较多的(一般达到三分之一左右),经核实确实表现差、党员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可考虑评为“差”的等次。群众代表、服务对象测评与党员测评分别计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测评票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群众代表、服务对象“满意”票低于三分之二的党员,评定意见一般不能评为“好”;“不满意”票高于三分之一的,平时的表现确实是差的,其评定意见应考虑为“差”。对党员的评定意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报院党委审查。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或表彰。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有关要求
    1、要突出重点。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2、要保证质量。要以整风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批评时,要做到讲党性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在自我批评时,要敢于亮丑揭短,敢于对自己动刀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修饰、不避重就轻。要通过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达到“洗澡”、“治病”的效果。
    3、要抓好整改。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由支部书记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支部书记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
4、要及时上报。会后5天内形成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对表现较差党员的帮教措施等情况)报院党委。
 


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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