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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相关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服务院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浏览:2375 次

 

我院因工作需要,开展相关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院相关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相关房地产进行评定、估算,独立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邀请磋商

四、供应商确定方式:院内相关人员组成的磋商组现场综合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公司应遵守相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或针对本次服务的授权代理商。

2、参与公司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三年内,参与公司有不少于5个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1、具有资产评估资格。

4.2、在湖南省财政厅中介库资产评估类的入库名单内。

4.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服务需求:

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

七、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

1、时    间5月11(北京时间)下午5:30之前,逾期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2、地    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办公楼二楼)

3、方    式:现场报名

4、报名费用:100元(在医院财务科交纳)

5、提交材料:

(1)参与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能说明投标产品服务的资料(或能佐证投标服务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

(7)三年内相关客户名单及证明材料。

(8)凭交款收据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发放至指定邮箱)

八、磋商文件提交方式:磋商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九、开标时间、地点:

开 标 时 间:另行通知

开 标 地 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3楼会议室

十、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731-28205834

 

 财务科

2021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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