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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4314 次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株疫防组告〔2022〕2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及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株,确需离株的需提前报请所在单位批准。提倡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不远行,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报告的市(地、州、盟)。全市各类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株,确需离株的要经过学校批准;假期有离株史或接触外省来(返)株人员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返校第3天、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岗位14天以上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二、强化主动报备和核酸检测。所有外省来(返)株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市州来(返)株人员要提前2天通过“格防码”进行主动报备,抵株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株后立即向目的地社区(村)、所住酒店报告行程,在第1、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1次应在抵株后24小时内完成)。对未主动报备的来(返)株人员、已主动报备但经目的地基层单位研判后进行劝返却仍然来(返)株的人员,经排查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核酸检测为阳性或确诊的,其治疗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重点生产生活物资收发货企业要提前24小时向属地工信(商粮)部门报备入株货车车辆及司乘人员相关信息,实施入株货车及司乘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及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对近14天有外省或省内涉疫地区(行程卡带星号)旅居史的人员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影剧院、健身房、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密闭文体娱乐场所按最大承载量75%限流,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规划馆等实行预约、错峰、限流,避免人员拥挤;各类餐饮场所要加强引导,加大就餐人员间距;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切实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主动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如发现健康码变红或变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广大市民要自觉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超过50人的聚会活动要向社区(村)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控制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会展培训等大型活动,如需举办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精准、分区分级防控原则,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保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本通告执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4日,之后对外省中高风险地区不听劝阻来(返)株人员防控要求不变,其他恢复至“五一”假期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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