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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5984 次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非税计划

 

 

 

 

 

第一部分: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及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为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拟定全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规划、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执行实施。

2.参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服务的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负责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3.指导和开展全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负责基层妇幼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负责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负责为妇女提供从出生到老年生命全周期的青春期保健、孕产保健、围绝经期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责;负责胎儿期、新生儿、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等儿童保健服务。

6.负责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7.负责妇女儿童疾病的医疗救治。

8.负责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88人,实有人数681人。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管理机构20个,临床业务科室25个。分别为:

1.党政管理机构:办公室、党务工作科、宣传科、人事科、监审科、财务科、群团工作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健部、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部、法治与安全工作科、信息科、质管科、绩效指导科、医保科、科教科、门诊工作科。

2.临床业务科室:急诊科、儿科、儿保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五官科、产一、产二、产三、产房、遗传与疾病筛查科、妇科门诊、普妇及妇瘤科、盆底及产后康复科、乳腺外科及乳腺保健科、生殖科、综合内科、健康管理中心麻醉手术室、病理科、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医学影像中心、供应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3142.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22万元,其他收入22000万元;2023年度支出总计23142.2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3142.22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4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22万元;其他收入2200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42.2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3142.22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92.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3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57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23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株洲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充分整合全市妇幼健康服务技术资源,实现区域内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及时资源共享及妇幼健康工作下移,优质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全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让全市居民享受连续性保健服务。

2)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从事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人员的经费支出。

3)医疗业务活动费用专项22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服务和管理所需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n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31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2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医院运转类之处项目(医疗业务活动费用专项)纳入本期总收入预算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2.2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92.2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92.2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株洲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充分整合全市妇幼健康服务技术资源,实现区域内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及时资源共享及妇幼健康工作下移,优质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全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让全市居民享受连续性保健服务。

2)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从事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人员的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

(二) 政府采购预算本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035.03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3313.73万元,政府采购共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7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8372平方米;车辆1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9套。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3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1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22万元,项目支出22350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所有会议费、培训费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3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非税收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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