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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电梯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1051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内容:电梯维保(详见维保电梯设备清单)

项目控制金额88000元/年。(含11台电梯,费用包干方式)

附:维保电梯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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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期限:一年。

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公司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违约记录;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因医院属特殊场所,供应商应具备电梯厂家原厂原品牌配件供应能力及厂家技术支持,提供证明材料。

八、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含年检费,以及电梯所有配件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检测、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且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满足采购人正常经营的需要。

3、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2)湖南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3)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2。

(4)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5)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监制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6)维保合同。

4、维保方将电梯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实行一梯一档管理,整理成册装入档案盒。

5、任何时间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到达现场并有效处置,维保服务人员保持稳定,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如因人员被困,需在15分钟赶到,并快速解救被困人员。

6、一般故障维修时限为2小时,重大故障(主机、钢丝绳等非常规配件损坏,中标方应在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 最长停梯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7、中标方有责任和义务在采购人所委托维保电梯年度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时限到达前,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到场进行年检,年检前的自检报告由维保方完成,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电梯年检工作,年检费、限速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出具报告。

8、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电梯维修保养方案》、《电梯巡检方案》按日巡查、半月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半年保养、年保养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每次有记录,并经采购人签字认可。

9、巡查和保养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9.1电梯基本运行状况检查。

9.2轿顶、门操作板、轿门、厅门、地坎、门楣、井道、底坑和机房设备的清洁工作。

9.3每月对设备进行海滑,免费提供所有维修保养润滑用油。

9.4具体检修如齿轮箱、马达、控制柜、制动器、层站显示和其他电梯运行部件。

9.5按规范调试抱闸、开关和所有的电梯运行部件,根据安全要求调整平层精度、层站门锁等。

9.6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对全系统状态进行测试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供评估报告。

9.7在维护保养方案中提供应急预案,并提供应急响应电话及到达时间。

9.8为其委派的技术人员购买意外险,服务期内其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考核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电梯如出现故障需停梯,大配件(如扶手带、变频器)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货并恢复此梯运行;小配件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货并恢复此梯运行,如在期限内未恢复运行扣除此梯当月维保费用;所有故障5日之内未恢复扣除此梯当季度维保费用。

2、中标方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该梯维保费用或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3、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所产生的复检费用由维保公司承担,必要时采购人有权扣除该梯维保费用或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4、因医院的特殊性,电梯困人时,维保公司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须在1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放人,如遇特殊情况须在到位后10分钟之内将被困人员救出,如因维保人员耽误救援时间导致出现意外,后果由维保公司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维保费用。

5、严格控制电梯故障率,电梯本身原因导致的故障次数须控制在每年5次以内,否则每增加一次故障,扣除500元。

6、因电梯故障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维保公司承担。

7、如采购人遇特殊情况须临时调梯或改参数,维保公司须配合院方满足要求。

8、维保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中标方维保人员未做到随叫随到,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每次罚款200元,从维保费中扣除。

(2)维保公司须制定保养计划,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作好保养,并作好记录,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3) 承包期内,必要时,维保公司须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驻院值守服务。

十、结算方式

1、服务费按年度支付,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

2、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保服务方案,以证明其具备履行采购人电梯设备维保服务的能力。维保服务方案含服务方法及措施、设备配备计划、人员配备计划、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和管理服务承诺等。

2、中标方具有电梯维保、提供电梯备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电梯维修要更换配件、须由院方同意后,中标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的配件。

4、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院方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三、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服务方案(附件4)

5、现场踏勘回执(附件5)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3、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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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维保服务方案。

附件5、踏勘回执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先生18570239795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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