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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空气净化系统、暖通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1032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空气净化系统、暖通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三、项目地点: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四、采购内容:空气净化系统、暖通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详见项目清单)

五、项目控制金额:100000元/年。

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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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1年。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格单位。

2、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央空调维护或维修、净化系统三级资质或以上。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质量要求

1、本项目需经第三方现场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本项目施工需依据

①、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②、卫健委《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③、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④、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报价

1、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清单报价 。

2、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

3、投标报价包含清洗消毒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第三方检测费、利润、税金。

验收标准

1、必须经第三方检测(省疾控备案单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如深度清洗检验不合格,中标单位需免费负责清洗至检验合格为止。

2、必须符合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健委《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和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3、清洗时影像资料。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需提供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员资格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提供2个成功案例名单合同)。

3、投标人需到现场踏勘,并提供踏勘回执。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三、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服务方案(附件4)

5、现场踏勘回执(附件5)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3、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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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服务方案

供应商制定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附件5、踏勘回执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先生18570239795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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