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5浏览:92 次
一、项目名称:全院印刷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三、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四、最高控制价:53200.00元/年
五、服务期限:二年
六、服务内容:
对全院印刷品进行集中采购,具体产品规格及要求(见明细附表)
七、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严格按工艺流程规范操作,执行宣传印刷品制作行业标准,提供印刷服务时,印刷纸张、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2.印刷品色彩鲜艳、逼真。无漏色现象。印刷品清晰。装订顺序无误,装订整齐、平整干净,没有污渍、脏点、糊版、缺行、缺字、字表排列不齐及不正常显色等现象,如有发生,及时纠正。保障出货时间和出货质量。
3.每项印刷品制作生产前,需由使用科室确认样品后投入生产。
4.产品交付时,不得有缺页、反页、倒页、不齐等现象。不得出现漏页、错页及内容顺序错误等问题。
5.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送货需按院方要求送至指定部门。
6.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九、结算方式
1.本项目配送货物结算价,以医院现行供货单价及供货目录基础上,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2.采购人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供应商开具等额发票且采购人无异议后每季度支付一次。
十、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二、响应文件组成
未按要求编制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
4.报价(附件4)
5.服务方案(附件5)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效防范医疗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商关系和医疗环境。作为医院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在与医院的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劳务等事项。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医院的售后需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坚决杜绝向医院相关领导、采购部门、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物品、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学术赞助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利益输送;不为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严格遵守医院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各项内部规定,不擅自进入医院限制区域进行产品推销活动;未经医院许可,不私自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不打听、统计药品、耗材、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医院的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不进行恶意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不接受非医院采购部门确认发出的采购计划,对于医院无采购权限的科室或个人要求我公司送货的,一律不予配送。
七、积极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对医疗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隐瞒、不拒绝、不阻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抵制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有违反承诺书的内容,贵院有权终止与我公司的所有购销合同和业务往来,并将我公司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我公司与医院的业务合作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负责人:
业务代表: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八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4 报价
1.投标报价以整体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100%,以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附件5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十三、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十四、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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