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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锅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375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锅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控制金额:65000.00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锅炉安装、维修资质等相关内容;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3投标人拟派驻医院的锅炉工须具备国家规定行业要求的锅炉工上岗证资质;

七、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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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要求:

1.维护保养内容

投标人对医院2台锅炉及辅件进行维修保养,主要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辅机、燃烧器、锅炉控制系统、软水器、水泵等锅炉系统以及相关的一切附属设施、设备。

2.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主要内容

2.1.燃烧机整机保养:清洁燃烧机机体、燃烧头、点火电极、感光电眼(电离子棒)、风门等。

2.2.控制系统的检查保养:检查控制模块、控制屏、压力开关、电接点压力表、压力表、开关、仪表、控制器等,并进行校对、调整。

2.3.投标人对燃烧室及火管、烟筒进行检查,以保证产品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次巡检、保养结束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状态报告,并确定保养日期。

2.4.防止锅炉的水、电、燃气、蒸汽的“跑、冒、滴、漏”现象。即管道、阀门、仪表的漏气滴水;炉体的保温破损;电器控制漏电、失灵;燃气泄漏等会造成能量损耗和安全问题的及时解决。

2.5.锅炉附属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包括以下设备:配电箱、炉体操作电箱、温度传感器、软水箱、烟囱管道、马达、水泵、分汽缸、安全阀、减压阀、疏水阀、截止阀、球阀、电磁阀、止回阀、排污阀、软水器、取样器、软水箱、水位表、压力表等。

2.6.锅炉房安全阀排汽管路的检查,确保畅通无阻,并按设定的压力有效泄压。

2.7.燃料供应管路检查:①燃(油)气过滤器清洗;②点火煤气管路气密性检查;③检查管路是否通畅。

2.8.检查各仪表:①水位表冲洗;②压力表弯管冲洗;③安全阀校验。

2.9.检查燃烧器:①火焰检测器(电眼)清扫受光面;②检查燃(油)气工作压力是否正常;③检查燃烧火焰是否正常;④检查燃烧时,燃烧器声音是否有异常;⑤清洗转杯盘;⑥清洗水位电极棒。

2.10.检查进水系统:①水泵过滤器;②水泵是否达到额定扬程和流量;③止回阀工作是否正常。

2.11.检查燃烧耗气量是否正常。

2.12.每月至少两次定期巡检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将故障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做好记录存档。

3.季度维护保养主要内容

投标人每季度对锅炉机组进行维护保养,除上述日常巡检内容外,还包括:

3.1.电器部分:①线路是否有松动、老化、失灵;②检查电器元件是否可靠、过载;③电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2.软水箱停用时打开低阀排放泥渣。

3.3.检测锅炉再点联锁装置:①低水位置;②超压;③熄火;④排烟温度超高等。

3.4.质烟检测:包括烟气成分分析及尾烟温度检测,检查燃烧是否正常工作。

3.5.燃烧器外表清洗。

4.年度维护保养主要内容

投标人每年对锅炉机组进行年度大保养,保养内容除上述日常巡检内容外,还包括:

4.1.烟侧系统的检测:消除烟侧系统碳灰,检查燃烧室受热情况,并用测厚仪对燃烧室等部位进行壁厚检测,为院方锅炉房系统调整提供依据及整改建议。

4.2.系统水质情况检查:抽取锅炉内水进行检测,并确保其pH值为1012。并通过检测结果判断炉胆及锅壳的受损程度,并为院方提出整改意见。

4.3.投标人对锅炉水质负责,相关部门抽取锅炉水样检查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锅炉水质必须达标并符合相关要求。如锅炉水质检测中出现水质不合格等问题,投标人须负责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以上工作项目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保养检测报告。

4.4.燃烧系统各指标的调整:用烟气监测仪对燃烧系统各指标进行反复调整、校对,指标包含O2=25%CO=100ppmCO2=1014%,烟温达到要求使之燃烧效率达到最佳状态,节约能源,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5.本体主机部分:①全面清理烟管、水管、前后烟箱、炉膛部分及燃尽室及烟囱积灰;②全面开盖检查手孔、人孔等检查孔的密封完好程度,并及时更换有缺陷的密封垫;③全面检测的整定仪表、阀门,包括压力表、压力控制器及电极水位控制器的检测和安全阀的整定。

4.6.全面清理燃烧器转杯盘、点火装置、过滤器、电机及叶轮系统,对风门连杆机构加润滑剂。对燃烧情况重新给予检测。

4.7.控制部分:检修及检测电器元件、检查控制线路,清理控制箱积灰,每个控制进行检测。

4.8.配合院方做好相关行业内要求的检查及相关资料整理。

5.应急维修服务内容

维保协议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一名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7×24小时服务,院方锅炉机组突发故障,投标人在接到院方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须赶至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锅炉维修所需更换的设备、配件、材料,以及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劳务、管理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锅炉工驻院服务

6.1.供暖季节(每年约4个月,实际情况根据天气需要)投标人须提供一名具备国家规定该行业资质要求的锅炉工(须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进行驻院服务。

6.2.该锅炉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院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3.该锅炉工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相应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7.年检及整改服务

投标人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2台锅炉的年检(包含内检、外检以及锅炉管道检验)工作,协助院方准备年检相关资料,针对年检发现的问题,投标人负责整改到位,确保年检合格(取得年检合格报告)。锅炉年检(包含内检、外检及锅炉管道检验)费用以及相应整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锅炉年检中出现因维保不当等原因所导致的行政处罚等问题,投标人须负责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8.安全附件检测服务

投标人提供压力表、安全阀及燃气报警器等锅炉安全附件送检服务。锅炉安全附件须按期定时检验,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投标人负责检验前后全面检查及调试等准备工作,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结算方式

1.价格包含内容:

1.1锅炉维修保养包含所需更换的设备、配件、材料,以及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劳务、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1.2采购人正在推进后勤运维服务外包(能源托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年,如本项目纳入医院后勤运维服务包(能源托管项目),待完成锅炉升级改造后,本合同自动终止,锅炉维保服务费按月计算,最后一月维保服务费按日计算,据实结算。

1.3锅炉工每年服务时长约4个月,工资以实际上班时间按日计费,按月结算。

1.4锅炉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及燃气报警器等,须按期定时检验,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检验费用按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检验数量及检验次数据实结算。

1.5锅炉年检(包含锅炉内检、外检)以及锅炉管道检验,依照特检院相关要求进行,须根据年检情况进行相应整改,确保整改达标年检合格,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结算,若服务期(合同期)内特检院未来院开展年检,则锅炉年检含整改费不予计算。

2.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费用每半年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一次。成交单位将维保费用清单交给采购人进行核对确认(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成交单位根据双方确定的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院内财务流程支付。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负责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每月定期巡检,排查隐患、消除故障,每月2次派工程师对院方锅炉机组进行内、外部巡检,维护保养,并按照维保内容要求进行季度保养、年度大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2.投标人负责对锅炉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相应的检查、试验、调试、保养、维修,确保锅炉系统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3.每次巡检或维修完成后,投标人须提供巡检报告或完整的故障维修报告。

4.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投标人技术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精心操作,排除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市技术监督局监察部门处理,如因投标人技术人员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和相关责任。

5.根据院方要求,投标人有义务对院方的锅炉操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并在维修保养期间对院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同时对院方锅炉设备的安装、操作和安全问题等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6.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

7.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投标方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方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8.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一、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25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组成

未按要求编制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6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廉洁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

4.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附件4

5.服务方案(附件5

6.现场踏勘回执(附件6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效防范医疗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商关系和医疗环境。作为医院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在与医院的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劳务等事项。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医院的售后需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坚决杜绝向医院相关领导、采购部门、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物品、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学术赞助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利益输送;不为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严格遵守医院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各项内部规定,不擅自进入医院限制区域进行产品推销活动;未经医院许可,不私自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不打听、统计药品、耗材、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医院的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不进行恶意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不接受非医院采购部门确认发出的采购计划,对于医院无采购权限的科室或个人要求我公司送货的,一律不予配送。

七、积极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对医疗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隐瞒、不拒绝、不阻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抵制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有违反承诺书的内容,贵院有权终止与我公司的所有购销合同和业务往来,并将我公司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我公司与医院的业务合作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负责人:

业务代表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注:资格审查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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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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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服务方案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附件6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院方联系人签名]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现场踏勘联系人:孙老师 18570239837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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