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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390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控制金额:83000.00元/年。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有与本次采购相对应的服务范围;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专业维修服务团队,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产品对应类别的工程师2名,维修及维保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维修电工证、机械工程师证等证书。
    2.2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服务内容

主要维保内容:1套中心制氧系统(进口设备,含1套制氧机组+1套空压机+1套控制柜+1套冷干机+4套过滤器+2台空气储气罐+2台氧气储气罐等)、1套负压系统(含负压真空泵3+1套控制柜+1台水箱+1台温控排水系统+2台负压储罐+1套负压分气缸+2套集污罐)、1套汇流排系统(15*15集成供氧)设备维修保养(全包含维修配件),6块安全阀及5块压力表的检测,并协助院方完成中心制氧系统内压力容器(储气罐)的年检与定检等。

、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医用气体系统维护、维修经验,具有保证整套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售后服务。

2.保修设备在保修期内不限次数提供维修服务不限数量更换所需更换的配件。

3.医用气体系统每月一次巡回检测,定期检查包括系统基本情况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

4.每月进行一次I级维护、每季度进行一次Ⅱ级维护、每年进行一次Ⅲ级维护;

5.每年两次大保养;

6.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进行预防性清洗、养护、维修;

7.紧急故障维修:接到采购人故障报警电话后立即响应(30分钟),并安排工程师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特殊故障24小时内处理(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配件保障:投标人须确保无偿提供的配件是全新的原装配件,安装完毕后达到该设备运行标准(更换下的配件归投标人所有),不会给设备带来危害。

9.在每年期满时将每年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的维修记录和预防性保养记录整理成册,装订后交院方保管存档。

10.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事项。投标人工作人员在上述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移机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1.定期维护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内容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他维修。定期校准包括设备各项性能、参数及各部件的机械校准和检测。

12.为保障快捷满意的服务,投标人具备专业服务维修团队,本项目服务工程师不少于2名。

13.投标人每年提供设备相关的专业培训不少于4次。

14.投标人负责对采购人医用气体的所有安全阀及压力表按标准、按规范送检,并取得检验报告。

15.并协助采购人完成中心制氧系统内储气罐的年检与定检等。

16.投标人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类似业绩2个以上。

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费用每半年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一次。成交单位将维保费用清单交给采购人核对进行确认(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成交单位根据双方确认的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院内财务流程支付。

十一、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调试、安装费、税费等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

2.医院正在推进后勤运维服务外包项目,如本项目纳入医院后勤运维服务包,待医院后勤运维服务包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医用气体维保服务费按月计算,最后一月维保服务费按日计算,据实结算。

3.须踏勘现场请自行安排: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投标方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方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5.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二、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25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组成

未按要求编制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6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廉洁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

4.报价一览表(附件4

5.服务方案(附件5

6.现场踏勘回执(附件6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效防范医疗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商关系和医疗环境。作为医院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在与医院的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劳务等事项。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医院的售后需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坚决杜绝向医院相关领导、采购部门、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物品、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学术赞助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利益输送;不为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严格遵守医院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各项内部规定,不擅自进入医院限制区域进行产品推销活动;未经医院许可,不私自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不打听、统计药品、耗材、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医院的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不进行恶意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不接受非医院采购部门确认发出的采购计划,对于医院无采购权限的科室或个人要求我公司送货的,一律不予配送。

七、积极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对医疗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隐瞒、不拒绝、不阻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抵制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有违反承诺书的内容,贵院有权终止与我公司的所有购销合同和业务往来,并将我公司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我公司与医院的业务合作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负责人:

业务代表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六项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注:资格审查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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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服务方案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附件6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院方联系人签名]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老师 18570239795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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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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