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2394 次
株妇幼党[2014]4号
各党支部、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从2014年2月到9月,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忠彪
副组长:周春慧
成 员:文朝晖 陈湘红 伍秧田 李秋良 宋兵文 张 玲
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及医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在院党委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院党委提出建议。
2、安排部署医院教育实践活动。
3、指导、检查各工作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落实情况。
4、听取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工作意见。
5、做好上级交办的涉及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黎 莉
副主任:戴友清
成 员:林探宇 黄爱媛 赵战良 习文慧 刘继军
刘 炎 陈小林 彭 杨 张利之 龚 娟
隆高强 刘韡璠 叶文珊 欧阳洪峰
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院党委和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和决定,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主要职责:
(1)制定医院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活动开展,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3)做好教育实践各项活动的信息报送、经验材料撰写、公文处理及会议筹备工作。
(4)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挖掘宣传院内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
(5)做好医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各工作组在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1、综合宣传组
组长:黎 莉
成员:林探宇 赵战良 刘炎 欧阳洪峰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具体实施方案的起草及其他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的筹备与组织工作;具体组织安排和推进医院各支部和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做好与市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工作。
2、督导落实组
组长:戴友清
成员:黄爱媛 刘韡璠 叶文珊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医院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汇报;配合领导小组成员深入督导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提出督导意见及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防止走过场,确保活动质量;负责活动征求意见箱的管理,定期收集基层意见建议。
四、医院教育实践活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教育实践活动分管领导:李秋良
领导小组联络员:黎 莉
办公室联络员:戴友清
五、领导小组成员督导联系点及联系点责任人
朱忠彪:行政后勤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张 玲
周春慧:临床二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彭 杨
文朝晖:离退休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习文慧
陈湘红:临床三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张利之
伍秧田:分院区离退休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刘继军
李秋良:医技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龚 娟
宋兵文:临床一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陈小林
张 玲:分院区支部 联系点责任人:隆高强
工作职责:
1、督导领导负责具体指导、督导联系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2、督导领导要做好督导联系点征求意见工作;
3、联系点责任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具体负责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向督导领导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反馈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及其成员要充分认识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调研,扎实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实实在在地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讲真话、办实事、树清风,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推进医院建设,促进医院科学稳步发展,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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