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2浏览:2259 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要求,从2014年2月开始,在市级及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的单位主要是: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省直驻株单位及下属机构。为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也是全面落实省委"三量齐升、四化两型、五个发展"决策部署,加快转型升级,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实现"三个率先"的重要途径和内在需要。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项规定、市委若干规定等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高等院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要借鉴运用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突出"六个注重":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坚持从上而下、以上带下,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给改,形成层层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二是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确保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三是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让广大群众提意见、来监督、作评判,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四是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把握共性要求,研究个性特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注重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充分激发基层创造活力,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五是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主动对接,结合实际,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措施和制度传导落实到基层,把基层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传递到上级机关,通过上下联动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好市、县活动与乡、村活动的关系,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六是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加大督导工作力度,从严把好质量关,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明确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松,集中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在哪里出现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同时,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片面追求GDP,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听取意见不够充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够,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勤俭、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公务接待超标,选人用人标准不够严,检查评比过多过滥、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市、县级直属单位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大局观不强、部门利益至上,漠视群众诉求、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政务公开不自觉、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重点查找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索拿卡要、办事拖沓,衙门习气、高高在上,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国有企业要重点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和党员意识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盲目决策、个人独断、挥霍公款等突出问题。高等院校重点查找和解决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民主治校不落实,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突出问题。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办学行为不规范、师德师风、学风教风不正不实,提高教育质量、联系服务师生、安全管理等方面不到位,乱收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医德医风不正、服务态度不好、医患关系不和谐,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动力不足、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基层工作、走读现象较普遍,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了解群众需求、不关心群众冷暖等突出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要重点查找和解决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不足,基础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查找和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统筹党建帮扶工作,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对口支援32个国家级贫困村;建立和完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基本需求。依法加强监管和服务,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隐患和问题,重点解决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不到位、不公平公正的问题,切实解决漠视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认真解决"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等与民争利的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改善服务群众条件。深入推进"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优化发展环境,督促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深化推行"六进二创"工作法,巩固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全面推广街道大工委制、社区兼职委员制,180一键通服务呼叫专线,社区民情图,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等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发挥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功能。健全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抓实关键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通过开展"大党课、大讨论、大走访"活动,搞好学习宣传、思想武装和征求意见。抓好思想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组织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和湘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与群众工作经典论述》等读本,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组织观看教育专题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要上好"大党课",党组织书记亲自上党课,组织巡回宣讲团讲党课,开通网络送党课。要开展"做群众贴心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乡镇和街道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积极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要注重向身边的典型学习,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联系服务群众作出表率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介绍经验。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开展"大走访",推动党员干部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访困难群体,问民生诉求;访矛盾多发地,问安民良策。要注意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意听取党性强、基层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的意见,并向他们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剖析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高等院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查摆问题,严格党性分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要会同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原则上管理党员人数较多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负责人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高等院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一会四评"方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高等院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坚持联动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坚持抓住根本、标本兼治,把解决"四风"问题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思想一起改。坚持上下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要求,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公职人员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同时,各地各单位还可以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不收兵。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边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落实制度。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确定的42项制度建设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制度建设重点,列出制度建设清单,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尤其是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干部监督、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强化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和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防止"一锅煮"、"一刀切"。
坚持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级领导机关先行一步,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市直机关及县市区领导机关接着进行,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注重分类实施。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抓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突出行业指导。在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分别成立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抓好本行业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其中市教育局、市卫生局重点指导直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国土、工商、质监、国安等部门市、县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分别由市、县级党委负责组织。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信访、环保、工商、物价、税务、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党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学习、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带头整改。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员市级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
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纪检、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督促指导,"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搞层层检查评比,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强化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党委分别派出督导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对下属单位派出督导组,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全程指导。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巡回指导检查。对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可由上级党组织派出活动指导员,联村(社区)党员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科学发展指导员可以明确为活动指导员。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要加强分类督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对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
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结合起来,与做好稳增长、强保障、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结合起来,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