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2浏览:2176 次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为确保我厅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边查找问题、边完善制度,切实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活动始终,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厅机关各处室要对现行的政策、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继续适用、修订完善、宣布废止的处理意见,填报《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见附件1),于8月30日前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
(二)厅办公室等10个处室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已确定的边学边改建章立制工作(具体分工要求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机关其他各处室也要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原则上至少报一项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政策、制度、规定,并将文件名称、拟出台的时间等,于8月30日前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
三、方法步骤
省卫生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由厅教育实践活动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室负责具体实施。时间安排从8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
(一)调研摸底(8月中旬)。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及各处室进行调研摸底,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梳理,依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二)制定方案(8月中下旬)。厅教育实践活动办根据调研情况,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制度名称、完成时限等。
(三)拟定制度内容(8月下旬-10月上旬)。由各相关处室负责,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拟定制度的具体内容。注重制度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制度内容审核(10月上旬)。各相关处室拟定制度初稿后,是规范性文件的,报厅政法处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分别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非规范性文件的,也要提交政法处进行文字与相关内容审核。
(五)制度发布执行(10月上中旬)。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厅机关各处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本处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处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每项制度,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
(三)长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到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不搞解决问题"一阵风"。要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制度一经形成就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业行为的硬标准。
联系人:厅教育实践活动办 邓裕、曾清,联系电话:84822177,84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