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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建立公开承诺整改销号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2340 次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确保在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查摆出的问题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公开整改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评价,实行办结销号,建立公开承诺整改销号制度。

    一、承诺事项逐一挂号。由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梳理分类,一时不能解决的作出解释和说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对能够整改解决的作出整改承诺,逐一挂号登记。

    二、承诺事项对责入座。对登记承诺整改事项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五定,即: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

    三、践诺事项满意销号。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销号的标尺,对承诺事项完成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对完成的事项,公布完成情况,经点评或群众测评满意的,及时销号。

    四、反弹问题留号督办。对已完成但群众反映不满意的问题或查找出反弹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复号,通知责任科室留号督办,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不践诺不销号。同时,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进行回访,了解群众满意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把工作层层落实部署下去,使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支部、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要注重制度建设,从加强整改落实向工作常态化转变,形成良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2、密切协调配合。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协调、督查职责,会同相关科室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

    3、及时反馈通报。各支部、各科室要及时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馈,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网站、会议或公示栏向社会通报。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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