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9浏览:4209 次
尊敬的服务对象及家属:
2020新型冠状病毒来袭,为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湖南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春节后是医院的就诊高峰,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制定一系列方案及措施,请广大服务对象和家属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工作。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患者就医隐瞒病史,导致他人或医务人员感染,将追究法律责任。
2、到我院就诊的服务对象及家属请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告知接诊人员。
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请您在就诊前先到我院预检分诊处(普通门诊、急诊:在门诊大厅或二楼停车坪通道处。生殖中心门诊:在生殖大楼门诊大厅处)排查盖章才能进入下一个诊疗环节,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4、根据防疫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护每一位妇女儿童的健康和安全,近段时间严禁探视,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5、我院门诊时间暂不作调整,按节前安排正常开诊,如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腹泻等不适,请及时到定点综合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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