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28221326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医院新闻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致服务对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02浏览:5270 次

尊敬的各位服务对象及家属:

目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关键时期,湖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根据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对门诊及住院要求进行告知,请广大服务对象及家属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门诊就诊

1、我院门诊从202023号至29号调整如下:产科门诊、妇科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内科门诊、生殖科门诊、遗传优生门诊、阴道镜门诊、人流室正常开放;皮肤科门诊周一、三、五开放心理门诊周二、周四开放暂停保健临床科室(儿童保健门诊、五官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及新生儿科门诊、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妇女营养等亚专科门诊,其他门诊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内外科门诊预约号源暂时关闭,其他门诊实行预约挂号,提前一周放出号源。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就诊或陪护:

1)发热(37.3度及以上);

214日之内有湖北旅行探亲访友史;

3)与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的接触史;

4)有已确诊或高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员的接触史;

5)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6)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3、到我院就诊的服务对象及陪同家属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4、医院分设了三个预检分诊点(普通门诊、急诊:在门诊大厅或二楼停车坪通道处。生殖中心门诊:在生殖大楼门诊大厅处),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病史询问。所有服务对象需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签署《告知书》,凭加盖“预检分诊已排查”公章的《告知书》才能进行下一步诊疗活动。

二、住院治疗

1202029日前,医院取消非危急重症患者预约住院,29日后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特殊时期,谢绝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3、住院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实因病情需要最多允许一名家属陪护并尽量固定。请陪护人员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监测体温,服从医务人员管理。

4、住院服务对象及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戴好口罩,勤洗手。

为保障您家人、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请在预检分诊和就诊时,如实告知您的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决打赢抗击疫情战役!

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中文域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公益 株洲市儿童医院.公益

备案号:湘ICP备08103067号-1 湘卫网申字(2012)第085号 湘公网安备43020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