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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医院新闻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7316 次

尊敬的服务对象及家属:

由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阶段,为保障妇女儿童就诊安全、满足妇女儿童就医需求,现将门急诊、住院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门急诊安排

1、所有门、急诊正常开放,门诊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妇产科急诊、儿科急诊24小时服务。

2、疫情防控提倡预约挂号、网上交费等非接触式服务。请您及陪同人员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就诊前请务必第一站到门诊楼前坪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进入门诊大厅。

3、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所有号源100%开放预约,专家门诊提前一个月放出预约号、普通门诊提前一周放出预约号。

4、就诊时请您及陪同人员佩戴好口罩,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米的距离;如非治疗及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5、医院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避免交叉感染。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

(1) 体温≥37.3℃;发病前两周内有病例报告社区、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两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两周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本人或身边人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

(5)近两周内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如:飞机、高铁、地铁、公共汽车等。

二、住院探视及陪护规定

1、严格执行医院常态化疫情管理制度,所有住院患者及陪人均需做核酸检测。

2、所有住院患者及陪人均有如实告知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如特殊旅居史等)、发热咳嗽等警戒症状的义务,如有隐瞒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谢绝探视。

4、一人一陪专人陪护管理。

5、进住院楼入口、病房等请出示以下相关证明:

1)患者及陪护首次进入住院大楼,测体温,患者凭病历本进入、陪人凭通行证进入病区办理相关住院手续及陪护证,陪护证仅限本人使用。

2)住院患者进入住院楼请出示手腕带

3)陪护(含新生儿科家属)请出示本人陪护证、身份证

4)儿保康复治疗请出示康复专科陪护卡

5)出院患者请出示出院诊断书

6)住院患者外出辅助检查请出示检查申请单

7)住院患者特殊情况凭特殊情况告知书出住院楼

8)新病人和陪人入院前(或者1天内)完成核酸检查,危重病人在急诊完成核酸检查或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查,期间发放临时陪护证。

6、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陪护证归还管床护士(由医院统一销毁。损坏、丢失陪护证者,需在门诊交相应成本费用。

7、家属送餐至住院大楼一楼门口,由固定陪人接入病房

8、陪人在陪护期间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参加聚餐,不与疫区人员接触等个人防护。

9、陪人每天测量体温2次,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主动告诉医务人员。

10、陪人在院期间不得窜病房、扎堆聊天。

11、如因违反规定导致不良影响者将依法追责。

三、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为保障您家人、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请如实告知医院您的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抗击疫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疫情防控核心小组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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