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3浏览:9235 次
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关系着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国家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疗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发布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在条例发布后就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及管理部门端正态度,人人学习。在这个全民医保的时代,为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做到正确的使用基金,不违反基金监管条例。5月20日,我院特别邀请了株洲市医保中心医疗稽核科科长、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负责人龙捷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龙捷从基金管理条例、第三方大数据分析以及典型案例等多个方面,强调了基金监管的重要性,详细阐述了如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以“规范、诚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不得违规、不得超支、不得拒收”为原则,做到常管、常宣、常依、常记。此次宣讲活动,对我院的医保监管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受益匪浅。
供稿:医保科 杨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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