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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医院新闻

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29193 次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郑重声明

 

    对于患者付艾米家属通过各类媒体对其医疗过程发表的相关不实言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患儿疾病诊疗经过

    患儿付艾米,女,1岁余,因发热2天于2015年5月15日12时45分入院。入院时体查:体温39.5度,心率132次/分,呼吸34次/分,精神尚可,手足无皮疹,咽部充血,可见疱疹,双肺呼吸音粗,无罗音,心律齐,心音有力,颈软,四肢肌张力正常,病理症阴性,外院检查血常规示WBC10.24×109/L,N0.77,L0.18。CRP(-)。EV71-IGM(-)。入院诊断:1.疱疹性咽峡炎2.支气管炎3.传染病早期?4败血症?颅内感染?入院后给予抗病毒、退热、甘露醇脱水降颅压等综合治疗,完善各项检查,患儿仍反复发热,当日21:00左右儿科主任进行夜查房,考虑“手足口病”,警惕“重症手足口病”。向家长交代了病情,告病重,上心电监测,并加强了脱水降颅压治疗,家长已签字认可。5月16日上午仍发热,偶有惊跳,但精神状况及食欲尚可。15:30左右患儿突然出现呕吐,心率增快,末梢循环差,考虑“重症手足口病”致休克,立即告病危,气管插管上呼吸机呼吸支持,随之出现了惊厥,给予抗惊厥治疗,后气管内迅速出现大量粉红色液体。17:00出现心跳呼吸停止,立即给予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及复苏囊加压给氧,肾上腺素静推等抢救治疗30分钟无效,于17:30宣布死亡。死亡原因:重症手足口病并脑干脑炎、神经源性肺水肿、休克致呼吸循环衰竭。

    处置经过

    患儿死亡后我院医务科及时介入,患儿家属情绪激动,将车堵住我院急救通道,打骂抢救医务人员、打砸医生护士办公室,扬言要打死抢救医生。我院立即报告建设派出所、芦淞治安大队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立即出警,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我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告知患儿家属医疗争议处理流程,18:40在家属见证下复印患儿病历资料并将其封存,在公安干警反复劝阻下才将堵门的汽车移开,堵住急救通道长达40余分钟。5月16日20时许家属20余人冲至我院行政办公楼医务科,打骂医院工作人员,公安及医院保安上前阻止,患儿家属在公安亮明身份的情况下袭警,撕坏干警衣服,砸坏医院办公楼大门并打伤我院保安5人。后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介入下,于2015年5月17日凌晨4点,院方与家属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2015年5月18日下午3点就本次医疗纠纷再次进行协商。2015年5月18日上午,患方家属5人在我院儿科病房大哭大闹,散布不实言论,威胁医务人员,严重影响了我院正常医疗秩序。2015年5月18日下午3点,由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院方及家属方各方代表在我院医疗纠纷调解室进行再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患方同意尸体解剖进一步明确死亡原因,走法律程序维权,医院将积极配合患方正常维权的途径。5月19日上午家属又在我院门诊、综合楼前、儿科病房大哭大闹,严重扰乱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我院儿科工作人员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身心俱疲。

    对于患儿的不幸夭折,我院深表遗憾,对患儿家属深表同情。同时也对家属不理智的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我院对于本次医疗纠纷的态度:

1、    院方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支持患方合理合法维权。

2、    希望患方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明确责任。院方将依法承担责任,绝不推诿。

3、    对于此次医疗纠纷处置过程中医闹行为的所有责任人,我院将依法进行维权,保障我院正常医疗秩序及人员安全。

4、    对于2015年5月19日患方将不实言论发送至我院院领导及中层干部的手机上及媒体上并对我院院领导进行威胁,并在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发表不实言论,严重损害我院声誉的行为我院将依法进行维权。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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